漳环综〔2015〕65号
局有关科室,古雷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古雷石化园区台风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台风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我局组织编制了《古雷石化园区台风次生环境污染防御应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8日
古雷石化园区台风次生环境污染防御应急工作方案
为做好古雷石化园区台风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台风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天气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灾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力做好应急准备
(1)企业要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环境应急物资调查,及时补充配足环境应急物资,切实落实各项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巡查检修和应急值守,确保事故废水导流系统正常,应急池排空,雨水监控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2)局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环境安全监管职责。一是督促开发区管委会切实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督促其根据古雷石化基地发展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加快建设园区公共环境应急池和环境应急监控、处置体系,确保企业应急池、应急池共用及公共应急池系统早日建成;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空应急池,做好环境应急各项工作准备,同时加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个别企业趁洪水之机,偷排超标废水;三是严密组织监测,要加强排洪渠、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及企业周边大气环境监测,增加重要理化指标监测频次,及时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要严格按照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车辆到位、仪器设备到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必须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及时妥善应对。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的要求向本级政府和我局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漳州市环保局处置古雷石化园区台风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组成。成立了由市环保局于晓岩局长为组长,分管古雷分局的苏远波总工为副组长,局各有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古雷石化园区台风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古雷环保分局。为确保应急处置迅速集结、快速出击、最短时间抵达事故现场,特成立了由市环保局苏远波总工为指挥员,古雷分局郑宝源局长为副指挥员,古雷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全体干部为成员的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监测组、危险源控制组及专家咨询组。
三、及时妥善开展应急处置
(1)接警和报告。值班人员须严格坚守岗位,保证接警电话每天24小时畅通正常。当市环保局或古雷分局环保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台风引发或可能引发次生环境污染报告时,应仔细确认事发现场地点和有关情况,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指挥员苏远波(手机13906955110)报告。同时,现场指挥员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并密切联系。
(2)队伍集结和处置。指挥员上报局长经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模式,要求信息中心立即通过市局短信平台群发通知现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即时赶赴古雷指定地点集结。古雷环保分局做为我局派驻古雷的环保力量,在市局应急处置力量未到达时,应做为第一处置力量,及时投入应急处置、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市局应急力量到达指定地点后,应及时报告指挥员,并根据指挥员的部署,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3)信息报告和发布。现场指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市政府指挥部及省环保厅报告,并根据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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