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概况
福建华鹭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亿折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砖)项目属新建项目,于2012年11月委托漳州市环保开发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表于2012年12月26日通过福建省华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从事自保温砖的生产,年产40万立方米自保温砖。该项目于2013年6月开始建设施工,2014年1月开始试生产,目前项目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备“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及经审批后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漳州市绿宇环境监测中心于2017年10月27日,10月28日针对该项目现有的生产工艺、生产能力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根据现场监测数据、环保检查情况及收集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规范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及验收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6亿折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砖)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福建华鹭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自保温页岩砖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6亿折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砖) 实际生产能力:年产1.6亿折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砖) | |||||||
环评时间 | 2012年12月20日 | 开工日期 | 2013年6月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4年1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7年10月27、10月28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福建省华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漳州市环保开发公司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聊城市润泓玻璃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聊城市润泓玻璃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65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9万元 | 比例 | 0.75% | |||
实际总投资 | 6500 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230万元 | 比例 | 3.5 %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2.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漳州市环境保护局专题会议纪要【2010】1号“关于加快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4.福建华鹭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华安县40万立方米自保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 5.福建华鹭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调整年产1.6亿折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砖)项目备案内容的确认意见函。 6.福建华鹭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亿折标砖(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砖)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 |||||||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 根据福建华鹭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华安县40万立方米自保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该项目排放污染物应执行的标准要求如下: 1、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一级标准,进入污水管网的执行三级标准。 2、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3、大气排放执行GB16297-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GB9078-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表2、表4的二级标准。 4、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 5、有关生态学指标参照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
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有原料搅拌用水、降尘用水、地面冲洗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根据类比项目搅拌用水量约49.0m3/d,一部分蒸发,其余由产品带走;降尘及地面冲洗水日消耗量约38m3/d,一部分蒸发,一部分由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搅拌用水。项目用水只做原料掺入制砖坯中,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外排的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参照DB35/T-772-2013《福建省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住厂职工每人每天生活用水定额约120L,不住厂职工每人每天生活用水定额约60L,总的生活用水量为2.7t/d,排污系数按0.8计,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t/d。由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根据漳州市环境保护局专题会议纪要【2010】1号《关于加快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第三条第2点“对于厂内员工人数较少,生活污水日排放量在10吨以内,且不在水环境敏感区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可视为符合环保验收要求。”鉴于生活废水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少,所以本次验收监测不对生活污水进行实测。
2废气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过程,卸料过程,堆料场,粉碎、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隧道窑焙烧砖过程中将产生废气。项目在原辅材料运输采取加盖棚布,减小运输中的二次污染;卸料过程尽量减小落差;原辅材料堆放采取半封闭的物料棚;粉碎、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设备处理。隧道窑焙烧砖过程中将产生废气,主要为SO2、氮氧化物及烟尘。隧道窑焙烧砖过程中,以煤为燃料,外燃煤用量为240t/a,废气收集后经湿式除硫除尘设备处理后再经18m高的烟囱实行高空排放。经监测,项目隧道窑废气既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二级标准,又满足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14年1月1日起,砖瓦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中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浓度≤1.0mg/m3。
3噪声
对厂界噪声的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各点位昼间噪声排放值均符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窑的外燃煤渣及不合格的烧结砖;湿式除尘器收下来的废渣;脉冲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炉窑产生的废砖进入粉碎机重新粉碎后回用;外燃煤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湿式除尘器收下的灰渣可直接回用于生产,故生产固废对厂区周围环境卫生没有大的影响。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4t,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以上污染物企业都已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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